我市实现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职工医疗互助报销“一次都不用跑”

发布时间: 2019-10-29 11:18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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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推进,市医保局时刻牢记医保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党的初心和使命在医保领域的具体实践,向着“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这五大目标不断前进,聚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的“关键小事”,依托医保结算平台,积极探索互联网+部门联办机制,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总工会职工互助报销 “一站式”结算。

平台10月10日正式上线,属于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和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对象的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符合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总工会职工互助医疗补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大病政策报销结算的同时,按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总工会职工互助医疗补助政策实现“一站式”报销结算(直接刷卡结算),实现部门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双提升。实现参保人员医保报销零跑腿、零垫付、零等待。

在参保人员刷卡就医购药结算时,系统启动计算并按照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总工会职工互助医疗补助政策,对纳入系统的各类报销医疗费用进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仅需支付各类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通过“一站式”结算平台,真正将医疗费用报销变“多件事”为“一件事”、变“多次跑”为“不用跑”。我市的医保结算系统连接着全市4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涉及到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更有近两万家。

因各种原因未直接刷卡结算的符合上述各项政策的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事项进行“一站式”报销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也可通过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上申请办理。

通过部门联办和数据共享,实时共享获取民政部门“特困、低保、低边”三类人员资格信息,确保人员资格100%准确,待遇核付100%保障,精准扶贫100%到位,确保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全覆盖,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待遇漏项、精准扶贫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同时,也让医疗费用审核更透明、更规范,让更多的部门参与到医疗费用的共同监管中,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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