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年度报告编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完成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切实落实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等工作。
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103条;上报省市各类信息80余条,配合新区办信息处完成各类约稿2篇。全年受理新区12345咨询平台来件75条,按期办理率100%。网络问政19条,领导交办信访件2条,全部按期答复。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回应,推进规范性文件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提升传播效果,全年对外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12件。在舟山日报、舟山晚报等主流媒体多次进行宣传,参加1次广电“阳光热线”节目。2019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3 | 10691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单位门户网站与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栏目链接没有完全做好,导致重复劳动。下一步将按照全面及时公开的原则,对单位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进行链接,并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进一步梳理完善,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二是机构新设立,各方面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梳理,特别是行政执法方面还需要制定各项规范的制度,全过程阳光执法。
三是缺乏对信息公开条例等的学习、宣传力度等。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