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医保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舟山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小组评估,以下23家医药机构符合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舟山海谊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定海口腔门诊部
舟山市健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定海医疗诊所
舟山百姓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沈家门中医门诊部
普陀正雅伟业口腔门诊部
普陀维乐口腔门诊部
普陀尚美口腔门诊部
东港继民诊所
舟山积善堂中西医疗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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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义,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舟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80-2025492。
特此公示。
舟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