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医保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经舟山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小组评估,以下20家医药机构符合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舟山市岐仁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舟山益民医药管理有限公司合源中西医诊所
舟山定海盛康医疗有限公司盐仓医疗诊所
舟山市新城嘉泰大药房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伊顿华府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城桥头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普陀水产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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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嵊泗店
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金塘沥港店
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亭竹屿店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义,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80-2025492。
特此公示。
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