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市级统筹前县(区)医保基金审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17 14:5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量:      字号:[    ]

根据《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舟财采监〔2015〕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1〕5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局对“关于舟山市基本医疗保险2020年末市级统筹前县(区)基金情况”的有关审计业务邀请本地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竞价。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市级统筹前县(区)医保基金审计项目。

2、审计对象:舟山市本级及两区两县。

3、审计内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职工重大医疗救助金2019-2020年度全市医保基金收支进行检查,确定2020年末医保基金余额,以体现医保基金统筹前余额的真实状态。

二、 审计时间要求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出具审计报告。

三、采购预算:

根据本项目的情况,确定审计费控制价不超过捌万元(含差旅费及食宿费)。

四、采购方式:

请于2022年11月24日之前向舟山市医疗保障局提交报价文件,之后由我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阅报价情况,在相同情况下报价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

2、执业资格证书;

3、报价单。

七、联系方式

地址: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30号15楼)

电话:0580-2283557。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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