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2-02-25 14:04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量:      字号:[    ]

为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升依法履职能力。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保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我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制定了《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坚持领导带头学法,组织公务员观看学法用法课程,组织集体学法5次,11月中下旬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我局应领证人员14名,已领证13名,待领取证件1名,持证率为100%。

二、推进市级统筹,加强医保民生保障

我市自2021年1月起率先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围绕“制度统筹、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精准发力。一是制度政策统一。统筹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参保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二是基金统收统支。出台《舟山市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实施细则(试行)》,全省首次实现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明确由市级统一核算和管理。各县(区)医保基金当期收入和历年结余均归集市财政专户。同时,进一步完善基金兜底分担机制。三是管理服务一体。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医保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市级统筹工作机制的通知》,从统一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分析、智能监管、医保定点管理、结报流程等方面实现全市基金监管和经办服务高度融合,全面实现“一城通办”服务功能。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编制并公布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送表,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于4月26日在局网站进行公开。二是执行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王良平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严格履行重大行政程序合法性审核,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我局均能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在起草过程中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咨询法律顾问,按时报送备案。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管理,2021年度我局共印发文件44件,其中梳理出8份规范性文件。上述规范性文件经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报送备案、正式签发等程序,均按规定在我局官网和信息公开网站公布,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四是出台《舟山市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实施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新上线智能审核系统70条规则,完善和细化监控指标。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严肃查处挂床住院、串换项目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委托第三方专项检查17家定点医院和33家门诊部(诊所)。2021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564家,处理541家次(7家予以行政处罚),医保医师29名,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746.61万元。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监督

一是坚持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除涉及保密条例的内容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的政务事项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在我局网站公开政务动态、医保政策调整、案例通报等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大医保新闻宣传力度。依托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线下宣传等方式,畅通门户网站、热线电话、举报箱等监督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今年共计回复网络问政问题18条,“浙里访”平台来信来访件200余条,均得到妥善处理。参加“阳光热线”栏目2次,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咨询,受到群众好评。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医保重点工作,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严肃执法、公正执法、模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医保”工作贡献出医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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