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於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於琛同志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处)处长职务;
夏文琪同志任基金监管处副处长,免去其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处(基金监管处)副处长职务;
滕颖君同志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中共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