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先行实施方案》社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3-11-27 15:46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量:      字号:[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第三方服务规范》、《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先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需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公众对该《方案》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名称:《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先行实施方案》社会风险评估

(二)决策概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促进全市公共服务一体化先行示范市和高质量海岛共富建设,切实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难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一)公众对《方案》的看法和态度。

(二)公众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方案》实施后对公众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社会影响。

(四)《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因素及化解措施。

(五)公众对《方案》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3日),通过电话、邮件、电子信箱等方式提出对本决策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估责任单位

单位: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30号,联系人:卢先生,电话:0580-2280817,电子邮箱:ybjg12345@163.com。

五、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浙江普俊律师事务所,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合兴路158号江海商务广场B座14层,刘律师收,联系电话:0580-8170289,电子邮箱:408886617@qq.com。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先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舟山市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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