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决定在2023年4月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舟山市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舟山市 2023 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局、省局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 2023 年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以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通过生动多样的宣传活动,规范安全有效使用医保基金,营造全社会关
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
三、宣传内容
(一)宣讲基金监管政策。全面宣传全民依法参保、职工个账和家庭共济规范使用等政策规定,引导参保个人和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依法依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宣讲DRG和两病用药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合理使用医保基金;宣传口腔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展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集中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高曝光案例的数量和质量,以案说法、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三)畅通举报渠道。结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5号令) ,深入宣传《舟山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资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市、县(区)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推进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宣传医保惠民实事。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多渠道宣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等重点改革举措。广泛宣传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经办业务下沉、跨省就医直接结算、低价药专柜等便民举措,进一步拉近医保与公众的距离,增强群众医保幸福感。
四、宣传方式
采用生动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结合我市实际,丰富宣传素材,确保宣传效果。
(一)召开全市启动仪式。组织召开全市基金监管宣传月启动会暨媒体通气会,邀请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参加,就集中宣传月展开部署,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开展领导访谈。强化领导主动作为,联合当地融媒体,制作以基金监管为主题的系列访谈节目,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内容和进展成效。
(三)制作基金监管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户外大屏、楼宇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等传统媒体,投放滚动字幕,播放宣传片,集中展示全市打击欺诈骗保成果,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制播一期《小滕说医保》基金监管专栏,向社会公众重点推介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奖励办法,使医保基金法律法规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召开一次定点医药机构专题座谈。结合市局部署的“真纠实改 办好实事”作风整顿行动,市县联动,实地走访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访民情、听述职、讲法规、凝共识,与定点医疗机构面对面宣讲法规,同时,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生及患者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为群众办实事,为医院解难题,为基层减负担。
(五)开展基金监管宣传“六进”现场宣传。开展基金监管宣传进经办大厅、进医院、进药店、进街道、进乡镇、进村社等“六进”现场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开展现场咨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义诊活动开展医保政策咨询,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六)开展一次医保知识竞答。围绕《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医保政策和经办知识等,开展一次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互联网+”医保知识竞答,营造浓厚的“学医保、知医保”氛围。
(七)开展从业人员宣誓承诺。组织医保医师、经办人员等从业人员开展集体宣誓或倡议活动,激发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铭记初心使命,树牢职业精神;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和守信意识。
(八)参加主题短视频大赛。以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契机,开展专项宣传,积极组织参加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以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支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热情和创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月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宣传到位、落地见效。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要科学筹划、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活动开展,积极争取公安、司法、卫健等相关部门关心支持,充分联合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单位,集中力量、集聚资源、合力推进宣传。
(三)提炼经验,及时总结。各县(区)医保局要注重收集宣传月活动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等内容,及时整理提炼总结宣传月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于 5 月 1 日前,形成总结报告+相关台账上报市医保局。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请各县(区)局将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参赛作品于 5 月 31 日上报市医保局。
(联系人:孙靓;联系方式:228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