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医保发[2021]44号文件精神,经舟山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小组评估,以下14家医药机构符合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舟山朝聚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舟山益雅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舟山康华诊所有限公司
宁波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舟山体育路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城丹枫路店
舟山市定海健宁药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定海蓬莱店
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定海三农店(加盟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虾峙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普陀益欣铭苑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鱼山店
舟山里肯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岱山人民路店
岱山县顺康药店
嵊泗县枸杞健民药房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疑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80-2032607。
特此公示。
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