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规范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促进案件查办规范化、案件曝光常态化、警示教育经常化,现将查处的两起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
2023年10月,省医保局检查组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舟山分院开展省内异地飞行检查。经查实,该院存在部分项目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等相关条款,处理如下: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6.43万元,处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一倍罚款16.43万元。
二、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6月,省医保局检查组对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省内异地飞行检查。经查实,该院存在部分康复理疗治疗项目收费超规定时间相关费用继续纳入医保结算等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暂行办法》等相关条款,处理如下: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4.21万元,处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一倍罚款74.21万元。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