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市内定点零售药店高额自费药械目录调整

发布时间: 2023-06-30 15:06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量: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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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执行。“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原高额自费药械清单中部分药品已进入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为充分保障参保人权益,满足参保人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浙里惠民保·舟惠保”秉承惠民利民的原则,通过征集社会各界建议,邀请医院专家团队论证,结合舟山本地参保人实际用药情况,对现行高额自费药械目录进行优化升级,更新调整。

本次调整详见《“浙里惠民保·舟惠保”市内定点零售药店高额自费药械目录》,新增药械待遇自2023年5月27日起生效。



高额自费药械理赔

参保人发生的责任三(市内定点零售药店高额自费药械费用保障)费用需先到医院由专科医师开具处方后到舟山定点药店自费购买后,再将材料提交至医保中心“舟惠保”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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