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第一季度医保违规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4-02 14:38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量: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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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舟山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和《舟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服务协议》文件要求,医保部门对我市存在医保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给予了相应处理,现将违规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9家定点医疗机构处理通报

序号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违规事实

处理决定

开始时间

1

舟山康馨诊所

存在“ 空刷医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涉及骗保金额巨大。

1. 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2. 移送舟山市公安局。

2023.4.12

2

舟山顾氏骨伤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等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1.处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4746.42元;

2.处损失医保基金的1倍罚款4746.42元。

2023.12.27

3

定海泰康拜博口腔门诊部

存在口腔种植各项服务费按打包价收费、种植延保收费未公示且延保收费标准不一致等违规行为。

1. 对单位违规行为记3分,并暂停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1个月;

2. 限期责令整改。

2024.1.24

4

宁波口腔医院集团舟山普陀门诊部

存在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1. 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8301.5元;

2. 限期责令整改。

2024.2.21

5

普陀普舟医院

存在超标准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等违规行为。

1. 追回违规医保费用23522.8元;

2. 限期责令整改。

2024.2.21

6

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海军医院

存在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1. 追回违规医保费用9000元;

2. 限期责令整改。

2024.2.22

7

舟山定海广华医院

存在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

1. 追回违规医保费用16910元;

2. 限期责令整改。

2024.2.22

8

舟山市普陀东大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与医保范围内服务项目组套并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行为。

1.处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2557.79元;

2.处损失医保基金的1倍罚款2557.79元。

2024.2.26

9

舟山市普陀区立德医疗有限公司

存在将“氩束电极”串换成“电凝切割器”并纳入医保结算;将适用范围为“慢性宫颈炎的物理治疗”的微波治疗仪开展的伤口照射治疗项目串换成“直肠肛门微波治疗”项目并纳入医保结算等违法行为。

1.处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5340.11元;

2.处损失医保基金的1倍罚款5340.11元。

2024.2.29



3名参保和非参保人员处理通报

序号

姓名

违规事实

处理决定

开始时间

1

叶某

篡改参保人员基因检测报告,实施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违法行为。

1.移送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

2023.2.6

2

黄某、黄某某

非我市参保人员黄某某冒用我市参保人员黄某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的违法行为。

1. 处参保人员黄某退回医保基金1114.20元,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

2、处黄某某骗取医保基金的两倍罚款2228.40元。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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