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嵊泗县菜园镇平民大药房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经嵊泗县菜园镇平民大药房申请,自愿解除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
依据《舟山市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零售药店)》,现解除嵊泗县菜园镇平民大药房(定点零售药店代码:P33092200141,地址:浙江省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 165 号)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
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