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残日】关爱残疾人,医保在行动

发布时间: 2025-05-13 15:55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     访问量: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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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8日是第三十五次全国助残日。今年的助残日主题是“弘扬自强与助残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那么,我们舟山的残疾人都有哪些医保好政策?小保给大家讲一讲。

一、参保缴费有保障

医疗救助对象、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金额,由各级政府全额资助参保。在此基础上,拓宽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舟惠保”,牵头市财政、慈善总会为全市医疗救助对象、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全额出资参保“舟惠保”。

二、医疗救助有托底

按照本市医疗救助政策,对被纳入医疗救助对象的残疾人进行医疗救助。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类型,一个医保年度内,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特困供养人员予以全额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救助80%、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救助7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救助70%。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持精神残疾人证人员发生的治疗精神病相关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全额救助。各类医疗救助对象年度累计医疗救助支付限额为12万元,门诊和住院共用年度救助限额。新认定的特困、低保、低边人员,认定前6个月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三、完善残疾人特殊病种门诊保障待遇

将精神分裂症、重症情感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脑性瘫痪等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政策范围内相关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83%、退休人员88%,市外分别降低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市内外报销比例均为65%,不设年度起付线。针对孤独症儿童,加强康复治疗项目供给,根据省规定适时扩大孤独症儿童医保支付范围,康复治疗项目医保支付期限原则上每年不超过90天,对超过规定支付期限的患儿,经具有康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评估申请后,原则上可延长支付期限3个月。迭代升级“舟惠保”政策,降低儿童孤独症责任理赔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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